优化营商环境|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信用修复和免罚承诺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隆昌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营商环境,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内城执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将行政处罚后信用修复和行政处罚免罚承诺制落实落地。
信用修复——助市场主体重塑信誉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执法人员在向法人、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警告、通报批评外)时,同步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并且在法定公示期届满前,主动提醒相对人信用修复,持续跟进修复情况,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重建重塑信用,截至目前,已指导帮助信用修复企业6家。
免罚承诺——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内江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市场主体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在作出免予处罚决定前,履行告知承诺程序,填写《内江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对免予处罚的市场违法主体,综合运用教育、告诫、引导等多种手段,确保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承诺。截至目前,已签订免罚承诺书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