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新法”宣贯会

来源:隆畅通 | 2024-01-30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举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部“新法”)宣贯培训工作。

本次宣贯培训会,全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基层所执法监管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宣贯会上,对两部“新法”制定背景思路、梗概和特点、药品GSP零售条款要点衔接、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解析等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发放两部“新法”册子50余份。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学习两部“新法”知识点,切实提高贯彻两部“新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严格把控药品安全质量关,推进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入对药品零售企业以及使用单位开展两部“新法”宣贯培训,确保该市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和公众合理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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