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内江出台“十条措施”
近日,内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内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措施涵盖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多方面,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坚持实体为重,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体支撑。
继取消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等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限制,深化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等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的务实举措之后,近日,内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内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省民营经济“1+2”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提振市场信心,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涵盖了营商环境提升、化解问题、人才支撑、减轻成本、金融服务、维护权益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包括深入开展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清理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民营企业人才支撑、减轻生产经营成本负担、加大民企金融服务力度、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服务机制、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